我州贞丰县纳入国家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
近日,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经州、县发展改革部门共同努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原则同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名单。我州贞丰县正式成为全国19个省(区)新增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的53个县之一、贵州省新增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的3个县之一。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更是促进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实现良性互动的内在要求。近年来,贞丰县凭借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生态资源禀赋,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通过生态综合补偿机制的创新与实践,逐步完善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生态要素的补偿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取得了积极成效。
按照目前《贵州省贞丰县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贞丰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积极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实践,进一步优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当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并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生态综合补偿的示范区域,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按照国家、省后续有关工作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加强对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贞丰县加快建立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工作机制,抓紧完成生态综合补偿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本地区绿色转型发展。同时,督促贞丰县按照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方向的要求,储备申报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规划、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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