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实施进度的批复
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调整方案实施进度的批复
普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的《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实施进度安排的请示》(普府呈〔2025〕5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实施年度调整为2020—2026年,其名称变更为《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6年)》,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的批复》(黔府函〔2025〕91号)批复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三、你县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好开发和利用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州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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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