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安排以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州庆、“六月六”“八月八”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州庆:4月30日(周三)、5月6日(周二)放假,共2天。
六、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七、“六月六”:6月30日(农历六月初六,周一)放假,共1天。
八、“八月八”:9月29日(农历八月初八,周一)放假,共1天。
九、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全州各级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保障通讯工具畅通,做到工作衔接不断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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