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2023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23 年,黔西南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州深入实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加快推进“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建设,奋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黔西南实践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 2023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规范政府权责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即时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印发《黔西南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梳理行政许可 553 项、行政处罚 3586 项、行政强制 243 项、行政征收 9 项、行政确认 48 项、行政检查 178 项,均形成清单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布。
二是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深化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全州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8613 件;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办理“证照分离”34265 户,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57374 户。
三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办事指南,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双告知”职责。全州登记“先照后证”市场主体 23942 户,其中企业 4916 户,个体工商户 19026 户。
四是强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行业、分属地包保服务辖区内所有企业,上门走访服务企业 6 万余家(次),帮助解决企业诉求 423 件,着力打造“投资黔西南·我为您加油”贵人服务品牌。
五是强化生态环保。以推动实施《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为契机,着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城镇污水治理、河湖“清四乱”、生态修复等工作。全州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万峰湖水环境质量从Ⅲ、Ⅳ类向Ⅰ、Ⅱ类上升并持续向好,2023 年 8 月,万峰湖被评为全省首批 3 条“美丽幸福河湖”之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立法工作。制定完成《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条例》,该条例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是我省第一部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积极推进《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农民工人身损害服务条例(草案)》《废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变通规定>的议案》等立法工作,提出 2024 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州政府及州政府办拟出台的 118 件文件均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核(其中,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件),提出意见建议 76 条,均全部采纳;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 30 件,合格率 100%。
三是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着力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出台《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指引》等 5 项配套制度,形成黔西南州“1+5”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公众参与、法律顾问、档案管理及后评估各项工作。对《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 4 件可能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乡镇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工作方案》,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试点)工作,在兴仁市巴铃镇、兴义市清水河镇设置乡镇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规范行政执法,狠抓“三项制度”落地落实,推广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立案查处食品安全、“两品一械”、质量、广告、知识产权等各类违法案件 1897 件,罚没款 1316.61 万元,移送司法机关 57 件;查处卫生违法案件 629 件,结案 581 件,实际履行罚款 433.38万元,加处罚款 3.999 万元。围绕“打非治违”、排污许可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活动,办理案件 79 件。
三是强化农业、林业、水务行政执法。检查农资经营单位 6246个(次),罚没金额 131.1 万元,移送司法机关 3 件,受理举报案件 8 件,查获数量 5339 公斤,货值 6.605 万元。开展林业专项执法行动,监测排查野生动物栖息地、餐馆、花鸟市场等地 667处。开展万峰湖流域联合执法行动 3次,排查项目点 14 个,发现问题隐患 21 个,现场拆除私自搭建网箱 1 口、地笼 3 套。
四是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狠抓电信诈骗打击治理,破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8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611 人,挽回损失1308.22 万元;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 1294 人,劝返率为81.69%。开展“净网 2023”专项行动,严打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挖掘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线索 152 条。严厉打击黄赌案件违法犯罪,查处涉黄治安案件 827 起,侦破涉赌刑事案件 182 起,查处涉赌治安案件 625 起,惩处违法犯罪人 4519 人。
五是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为目标,扎实推行“四必治败诉”,采取月监测月通报、一案一分析等措施,全州行政诉讼败诉率降低至 10.96%,同比下降 2.5 个百分点;通过专项整治,倒逼全州各级各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印发《黔西南州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保障应急预案》,由省卫生健康委挂牌成立贵州省航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黔西南),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卫生应急队,认真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强化传染病防治、公众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处置综合演练。
二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问题隐患 2582 条,整改完成 2574 条,正在整改 8 条。排查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1752条,已整改 1689 条,其余正按时序推进整改中。开展打击越界开采、非法采矿行动,现场炸封取缔非法采矿点 14 个,立案 17 件,移送公安机关 4 人,罚款 39.12 万元。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 872 矿次,查处问题隐患 7309 条,实施行政处罚 187 矿次 34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起 5 人。
三是规范慈善活动。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对 5 个社会组织给予 3A 以上等级评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捐赠活动的通知》,从源头上规范社会人士、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组建州、县(市)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双协商机制,积极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已接收各级法院推送案件117 件,成功化解40 件。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按照“3223”配备要求,分年度分批次逐步配齐村级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2023 年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260 名,完成 20%的配备任务,目前,全州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 654 名。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全州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22136 件,调解纠纷 21995 件,调解成功 21373 件,成功率 97.17%。
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全州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346 件,纠错 42 件,纠错率 12.14%。加大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其中,州本级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均未出现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的情形。强化队伍建设,设立行政复议综合服务中心,明确编制 10 人,为承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工作作准备。
四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根本要求,实现全州 9 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4 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2023 年,全州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5147 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 5372 人次,其中,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964 件,挽回经济损失 882.53 万元;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4274 件,其中,涉外公证事项 469 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采取“专班牵头抓总、部门协同配合+专班实地督察、部门全面自查”的形式,2023 年,全州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抽查行政执法案件 5 万余件,州、县两级共组织开展 9 次实地督查,建立督查“销账本”,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水平。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全州 70 个审计项目均纳入监督范围,完成审计项目 60 个,正在进行现场审计项目 10 个。
三是强化司法监督。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州两级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276 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全部出庭应诉,出庭率 100%。依托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法行政,2023 年,全州发出司法建议 29 份(州本级 7 份)、检察建议690 份(州本级 6 份),按期办复率均达 100%。
(七)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改革、“一网通办”实现 1 个工作日办结等改革。全州企业登记网上办结 48404 户。推行“7×24 小时”服务,全州建成 14 个自助车管所;推行摩托车驾驶证“送考下乡办”,交管业务进派出所、进警务室“家门办”。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州本级依申请标准化事项全程网办占比已达 91%以上。全州电子证照入库 103499 个(州本级 11846个)、审批过程电子证照共享调用 151253 次(州本级 6517 次),电子印章应用 275884 次(州本级 41068 次)。推行“一窗通办‘2+2+2’”改革,办理“跨省通办”事务45404 件(州级5251 件)。
(八)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头雁”领学,州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精神;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培训,组织全州 98名法治部门骨干赴西南政法大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群雁”跟学,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800 余场次。强化纵深推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1267 场次,全州 89346 名干部通过在线学法考试。
二是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全州 140 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基层议事协调结构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同时,全州 8 县(市)设置秘书股,配齐配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出台《黔西南州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推进方案(2022-2024 年)》,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重要载体。目前,全州 110个司法所已获省司法厅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
三是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印发《2023 年黔西南州“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组织部署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州、县(市)两级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和“法律明白人”等职能作用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优势,开展民法典普法实践活动和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各行业各领域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2023 年,全州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数 32025 件,息诉服判率达 89%;民商事案件抗诉 38 件,抗诉率为 1.19‰。
四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照“三单四化”模式认真做好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州一个综合项目及一个单项项目获得命名。此外,兴义市还被省委依法治省办作为全国第三批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荐地区向中央依法治国办进行申报。
五是强化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由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民法典实施等 5 个协调小组组长分别带队,对全州 8 个县(市)、19 个州直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一规划两纲要”等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部署,黔西南州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开展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系列专项活动,同时打造我州整改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深入推进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法治建设“六个专项行动”,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我省市县法治建设指出的四个方面 35 个问题,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124项,均整改完毕。
二是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组织实施“两治三强十个一”专项行动,健全“联动、运行、治理、问责”四项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指挥、路径、效果有机统一,全州摸排车辆 44891 辆,排查道路隐患 507 条,建立乡镇道路交通高清车辆卡口共计 44 套,搭建 15 个乡镇派出所综合情报室,平台预警共 12853 条;开展“送考送证”454 次,累计服务群众 20.24 万人,全州共查摆问题 172 件,整改 172 件;立案调查 1 件,查处执法人员重大违法案件 1 件,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 25人次,追责问责 11 人。
三是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黔西南州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采取“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协作配合方式,对州内 340 户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16 次,移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38 户,责令整改涉“法”市场主体 17 家;组织全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认真开展全覆盖自查,自查问题 9 个,均整改完毕。
2023 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成绩斐然。全州行政诉讼败诉率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两年保持 100%;在全省率先建成“企业之家”,法治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高,其改革经验文章《黔西南州积极打造“企业之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获《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用,并获蔡朝林副省长批示;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5”系列制度;我州 1 名同志获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我州行政诉讼经验文章《黔西南州“1+5”模式探索破解行政诉讼败诉难题实践样本》获《贵州法治》采用。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 年,黔西南州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全覆盖力度不够,学习上创新不多,学以致用效果不够明显。
二是行政诉讼败诉率风险高。农村违占耕地建房拆除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较多,败诉风险依然较高。
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够好,执法记录仪使用率偏低。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4 年,黔西南州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目标,以规范依法行政为重点,重点抓实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备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做好州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基础工作,争取在全省第三批次中创建成功;支持兴义市开展全国第三批次示范创建,指导其余县(市)积极申报,补齐工作短板。
二是推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落地见效,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为契机,积极争取支持,解决法治专门人才不足问题。
三是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两个主渠道”的积极作用,健全制度机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全力推动法治领域改革落地见效,紧紧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精神,结合州情实际,细化我州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更具特色、更有针对性,通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全州法治建设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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