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2022年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并公示,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本通知执行。
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2022年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标题 | 发布单位 | 文号 |
1 | 关于规范我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问题的通知 | 州发展改革委 | 州价费(2011)7号 |
2 | 关于对黔西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行收费标准的正式批复 | 州发展改革委 | 州发改发(2015)64号 |
3 | 州发展改革委 州教育局 州市场监管局关于黔西南州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 州发展改革委 | 州发改发〔2021〕1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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