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维毅
职务: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党组成员。
分工: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园区建设管理,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黔西南无线电管理局、省地矿局109地质大队、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黔西南地质勘察院、驻州燃气有关单位、黔西南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简历: 李维毅,男,汉族,1972年6月生,全日制本科,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