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文昌宫贞丰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索引号: | 52230011/2025-700259 | 文 号: | 黔西南府函〔2025〕18 号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州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文昌宫贞丰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
贞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实施〈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文昌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的请示》(贞府呈〔2025〕32 号)、《关于实施〈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的请示》(贞府呈〔2025〕33 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文昌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 年)》《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5—2035 年)》(以下分别简称《文昌宫保护规划》《老城区保护规划》)。
二、同意《文昌宫保护规划》《老城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
(一)文昌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 8.80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吕真祥民居,南至谭启龙民居,西至旧城街,北至文庙,面积为 1.73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贞丰一中北校区东侧围墙,南沿中街北侧、饶晓斋民居和一中北围墙,西至珉球巷,北至珉球山,面积为 7.07 公顷。
(二)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为 11.86 公顷。核心保护范围东至马二元帅府和一中围墙,南至曾强文民居,西至田坝街和阁楼,北至中街和饶晓斋民居,面积为 4.13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外围,东至凤山山脚,南至固有南城门基址和二小围墙,西至新市街和油榨街,北至中街北侧、饶晓斋民居和一中北围墙,面积为 7.73公顷。
三、同意《文昌宫保护规划》《老城区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
(一)文昌宫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传统格局、空间形态和“一纵三横”的街巷空间,协调周围建(构)筑物风貌,延续街区总体格局和整体风貌,要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传统景观视廊, 协调重要空间界面的历史风貌。适当增加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促进街区可持续传承。
(二)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保护街区历史环境格局和街巷空间肌理,延续多民族融合的传统风貌、市井生活和商贾文化氛围,要注重风貌整体性的传承延续,整治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改善提升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街巷环境,拓展文化旅游产业,持续促进街区人口就业,经济发展与活力复兴。
四、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你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坚持应保尽保,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全力推动贞丰县文昌宫、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实施保护规划。《文昌宫保护规划》《老城区保护规划》是文昌宫和县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要加强对《文昌宫保护规划》《老城区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25 年 5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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