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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黔西南州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废止“黔西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等 29 枚印章的通知
索引号: | 52230011/2024-1186466 | 文 号: | 黔西南府办函〔2024〕24 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黔西南州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废止“黔西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等 29 枚印章的通知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黔西南州卫生
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黔西南州卫生
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
废止“黔西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等 29 枚印章的通知
黔西南府办函〔2024〕24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确需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方案>的通知》(州党发〔2024〕6 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刻制并启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印章编号 5223014109672)”“黔西南州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编号 5223014109673)”印章,废止“黔西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印章编号:5223001001077)”等 29 枚印章。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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