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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教育局关于州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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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勇代表

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激励教师提升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一)省级层面。2022年6月30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文件指出:从2022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县域内教职工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交流轮岗、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新机制,努力破除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支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州级层面。2022年8月15日,联合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黔西南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方案》,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22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州各县(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截至2024年12月,全州8个县(市)已出台方案。为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2025年4月15日,联合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县管校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明确职责,制定出台2025年工作方案,确保8月底前人员调整到位,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

(三)健全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教职工争议申诉受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比对,2024年全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加强教师课后服务待遇保障

2024年12月23日印发减负工作提示,安排填报中小学教师减负重点工作台账,经各县市反馈,辖区内已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学校,严格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劳务支出不低于总收费收入的80%的规定,并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挤占、拖欠课后服务经费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纵深推进“县管校聘”改革。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25730

  

(附注:公开)

(联系人:胡成金;联系电话0859-322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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