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20 10:5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地址为:https://www.puan.gov.cn/zfxxgk/zfxxgknb/2022n/202302/t20230215_78222239.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普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西街12号,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674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普安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为有利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2年,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财政预决算、县政府常务会议、重大民生信息、重点领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信息、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1038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按规范进行公开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政务服务办理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一是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坚持把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统筹落实门户网站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2022年,重点围绕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印发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文件,督促各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用好“两微”平台情况。工作日定期对微博(普安政务)、微信公众号“普安之声”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公众对政务公开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和便捷性。一年来,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36条、政务微信公开1056条。

    (五)监督保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考核办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层层压实责任。以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通报为载体,每月定期开展监测,采取月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单等形式,及时查找问题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8

行政强制

36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存在一定的被动性,解读形式单一。二是少数部门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完善。

    (二)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督办,高位推动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二是加强督查督办,采取巡网督网、实地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