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22 14:5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普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地址为:http://www.puan.gov.cn/zfxxgk/zfxxgknb/2021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普安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西街12号,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67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有效推进,主动公开实效有力提升。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州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函〔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函〔2021〕39号)指导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县27个县直部门、14个乡、镇(街道)修订完成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全县各乡、镇(街道),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35条。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箱”“书记县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等互动栏目共收到各类信件120件,有效信件120件,已回复办结120件,回复办结率达100%。意见征集及网上调查信息9期。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6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依法办理,优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完善提升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根据《条例》要求,深化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主体、收费标准、受理方式、登记内容、审查重点、答复要件、归档材料等事项,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处理工作。完善多部门协商机制,加强与复议、审判机关衔接沟通,研究疑难申请处理、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问题。依托贵州省政府集约化平台系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录入、填报、统计功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全县各单位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定印发《普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安全机制。政府信息发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审核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发布前须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二是选取部分重要政务信息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四是推进电子政务网运用,将电子政务网与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有机结合,实现非涉密文件共享、无纸化办公、政务信息共享,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减轻了收集材料负担,让政务信息着实做到便民、务实、高效的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创新发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康、高效运营,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核心平台,14个乡、镇(街道)27个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他单位基层政务公开页面为内容建设重点,不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新增栏目5个,下线栏目3个)。常态化监管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政府工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监管进行常态化监测,确保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健康运营。

(五)监督保障

坚持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各单位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备案管理。为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我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工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下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认真抓好落实。2021年7月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会后聚焦重点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内容,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1

行政强制

42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5.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存在部分政策文件应公开未公开,有的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手段有待完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办、省州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提升。

一是全面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全面落实国办、省、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各单位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形式多样、高质量的政策解读,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总结前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纵深推进新时代基层政务公开,梳理细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有力助推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切实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围绕年度报告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和定期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