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平台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考核,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我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州住建局积极落实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内容、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审计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发挥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法规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我局坚持和完善公告制度,制定了我局行政审批结果公告的文本格式和操作办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同时,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把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以公开促透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2019年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9件;政策解读6件;公开了本部门相关工作动态79份;部门公告73份;工作进展及计划4条;项目批准2份;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信息110份;房产政策4份;商品房信息43份;房屋租赁3份;办理网友留言20条;民意事项办理1条;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栏28条;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造价信息19份;在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各类信息共计413条。
(三)以监督促规范,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我局从维护公民权利的高度,依法、有效地做好公民对我局及县(市)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答复、审理工作。对发现的瑕疵和不足,做到有错必纠。我局积极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实践的规律、方法和应对措施,破解难题,妥善处理争议和矛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以指导促发展,提高全州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州住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年内,州住建局领导在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州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对各县、市(新区)住建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同时,组织各县、市(新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指导和规范县、市(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证全州住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重基础促成效,不断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我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提升了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通过努力,我局信息公开数量和点击量在2018年的基础上有了大幅的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增0 |
317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7 |
0 |
0 | |
行政强制 |
3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1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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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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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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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全州住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均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20年,我局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和《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县(市)住建机关指导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