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问:制定《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6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联合制定了《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问:《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答:该细则的起草过程,严格按照2024年1月31日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细则制定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具体起草工作以各市(州)教育部门为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3月-7月,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作配合,按照程序规定组建起草组起草细则,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认证后,将细则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估。根据省级专家评估论证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工作提示,组织专家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于7月23日联合印发该细则。
问:《黔西南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该细则分为四章(总则、基本条件、评审条件、附则),共二十七条。以《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67号)为基本依据,作了三个方面的增补:一是细化明确有关概念的适用范围,二是细化明确有关事项的操作要求,三是细化完善有关条款的内容要求。
1.对《评审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资历要求作明确。
《评审条件》所称学历(学位)、资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是指具有与申报学段相一致或高于申报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作学段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93号)规定,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有效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鼓励一类学校、示范性高中等学校在所有学科或部分学科中实行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的规定。
2.对《评审条件》中继续教育、工作量等规定作明确。
参加申报学科专业知识及能力方面培训、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信息技术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校本研修等视为专业学时。分别对教学岗位教师、教育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教师发展中心人员、电化教育人员工作量分别作细化明确。
例如:教学岗位教师工作量:须承担并完成1门以上学科教学任务,幼儿园教师完成五大领域教学任务。高中专任教师周课时量10节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周课时量12节以上,小学专任教师周课时量14节以上;幼儿园教师周课时量按半日活动计算,专任教师每周承担幼儿半日活动5个半天以上。
3.对《评审条件》中任职条件内容作明确。
对担任过学校管理人员、年级组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思政干部、共青团团干工作(指其中之一,下同)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任职年限、须提供的印证材料等作明确。辅导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完成校(园)本教研任务、示范课、观摩课、半日展示活动等须提供的印证材料作明确。
例如:主持或参与完成校(园)本教研任务,以集体备课、专题研讨、教学反思、案例分析、专家指导、素养训练测试、学科命题、作业设计、阅读分享、磨课、研课、赛课等形式开展校本教研,1项校(园)本研究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集中研究次数不少于3次。以任务形式开展校本教研,申报任职资格时,须提供校(园)本教研安排、个人教研计划或方案、教研过程记录、教研总结、学校评估鉴定等反映其真实过程和意义价值的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对《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内容作明确。
对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奖、优质课竞赛奖、公开交流活动等的范围作明确界定,须提供的印证材料作明确。对表彰、表扬的范围界定作明确。对指导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的范围、排名、须提供的印证材料等内容作明确。对教学成效、教学设计或教案须提供的印证材料作明确。
例如:教学成果奖,是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的一种肯定和奖励。教学成果一般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其侧重于解决教学问题,是教学解决方案,具有实践性和首创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是对在教育科研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的一种肯定和奖励。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侧重于学术性研究,如课题研究,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
例如:《评审条件》所称表彰、表扬,均指覆盖所规定行政级别范围内全体人员的表彰、表扬等,不包括专项或单项工作。“省级表彰”严格按《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认定,市(州)级及以下级别“表彰”按报经省政府批准的项目认定。“表扬”指与教育教学相关,且非单项或专项,面向本区域教育系统开展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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