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医学联合科研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指示,聚焦“康养胜地、人文兴义”的城市发展定位和州委、州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相关要求,补齐我州医学科研创新短板弱项,结合医学科研资金投入不足的现实需求,搭建促进医学科研发展的平台,整合引导社会资源加大医学科研项目投入,州政府批准设立了黔西南州医学科研联合项目,根据《贵州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则。主要明确办法编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等。
(二)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主要明确项目经费来源、项目经费额度、经费管理依据、经费绩效评价等。
(三)项目立项。主要明确项目立项经过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立项审批、合同(课题任务书)签订五个环节。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主要明确项目实施期限、重要事项调整、项目终止、年度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项目验收。主要明确项目验收结题时限、程序、验收专家选取、验收结果确定及运用等方面内容。
(六)组织保障。主要明确黔西南州医疗机构科研能力建设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职责。
三、管理办法执行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州医学科研联合项目,指州科技局、州卫健局认可的州级科研项目及获得国家级医疗科研项目立项的项目,遵循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项目资金相关内容。州财政局负责开设州医学科研专项资金账户及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和管理,州医学科研专项资金账户设在州科技局,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州医学科研联合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3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相关内容。项目立项程序包括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立项审批、课题任务书签订五个环节。项目的实施期限: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约定时限内向州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需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原则上由不少于5人的技术、财务专家组成,技术验收与财务验收合并进行。主要检查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合理性、规范性等内容。验收意见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五、文件要求实施时间
本办法由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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