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西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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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黔西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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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部署,完善我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保障公众健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2月印发《黔西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黔西南州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和应急管理实际需要,我局牵头组织修订《预案》,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明确预警分级标准、应急响应措施和组织职责,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于2025年12月完成《预案》编制发布工作。

二、主要内容

《预案》注重与省级预案衔接但又有所区别,区别主要在于:一是在机构设置上,增加了7个应急工作组,并明确了组成单位和职责;二是在预警分级与发布中,明确以县(市)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三种类别预警条件,对省级预案中仅明确市(州)城市预警进行了补充和延续;三是突出属地管理和区域联动,强化差异化管控,避免“一刀切”。预案分为11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

(二)风险评估。全州近五年均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以上,重污染天气发生次数为0。根据历史天气情况分析,全州出现重污染天气概率较低。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建立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时成立指挥部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舆论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援组、技术专家组,明确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对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提出要求。

(四)应急准备。修订完善应急减排清单,规范减排基数及应急减排比例核算要求(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10%、20%、30%以上),强调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五)监测预警。建立监测预报机制,设定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标准,规范预警分级、预警条件、预警会商、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程序和信息报送机制。

(六)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分级,规定在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健康防护指引、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明确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信息发布要求。

(七)区域应急联动。明确与省内周边市(州)及省外相邻区域协作,密切与周边市区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警会商,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八)监督检查。完善应急监督检查、公众监督机制。

(九)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评估、总结成效,并适时调整应急预案。

(十)应急保障。从组织、经费、物资、监测预警能力、通信与信息、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十一)预案管理。对预案宣传、培训、演练、管理与修订、实施等作出规定。

三、征求意见情况及会议研究情况

我局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11月14日致函州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23条,均已采纳并修改完善。2025年11月11日,通过官方网站挂网公告10天,公开征求《预案》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同时,组织三位行业技术专家对《预案》进行审核,并按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查评估情况

12月2日,州司法局对《预案》进行合法性审核,反馈2条意见,已对照完成修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预案》进行审查,反馈该文稿不涉及排除、限制竞争条款;州委宣传部对《预案》进行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反馈该文稿意识形态风险较低;州委政法委认为该文稿可不开展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12月16日,州发展改革委对《预案》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认为该文稿不涉及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内容。我局对照《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事项清单》进行自评,不存在不符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内容。

五、专题研究情况

12月29日,《预案》经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六、《预案》具体应用

《预案》是指导全州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工作指南和操作规范。通过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规范预警发布与响应流程、细化分级分区差异化管控措施,有助于提升我州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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