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高标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在提升环境质量上出新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4〕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黔西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衔接
《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并按照美丽中国建设及美丽贵州建设中关于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强化VOCs综合治理,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任务;按照“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中关于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明确了燃煤锅炉淘汰、工业炉窑燃料替代、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等任务;按照黔西南州碳达峰工作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要求,提出了控制煤炭消费、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公转水”“公转铁”等具体措施。此外,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移动源管理以及防止人为干扰站点等污染防治攻坚考核重点任务纳入其中。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坚持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发展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确保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到2025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持续保持99%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达到省级目标要求,并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不发生重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NOx和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950吨和200吨。
(二)重点任务。一是实施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开展中心城市“一市一策”污染防治研究,严格执行《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优化《黔西南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州—县—企业”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推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预防人为干扰国控、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二是严防“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相关政策,深入推进“富矿精开”精深用矿,着力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三是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结合实际明确中小传统制造业涉气产业集群定位、规模、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支持培育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稳妥推进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四是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分阶段实施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分类处置不符合政策的燃煤锅炉。五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推动煤炭消费替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不断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推进大宗货物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或新能源车船。六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除尘设施运行监管,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建筑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及货箱密闭等防尘措施,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七是落实非道路移动源监督管理。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厂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管控。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执法,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八是开展生活面源污染防治。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区域依法管理,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合理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无证运输、超量运输、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九是落实恶臭废气源头防控。推动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结合VOCs防治进一步实施恶臭治理,开展含VOCs储存转移和运输、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不达标排放整治,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十是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监管和能力提升。适时开展PM2.5和O3污染成因机理研究,建立健全地方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重点单位依法依规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加强火电、化工、冶炼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废气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十一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加大传统产业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
(三)工作要求。各县(市)政府对辖区空气质量负总责,结合实际对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措施,推进工作落到实处,并持续跟踪问效。州生态环境局牵头抓总,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加强协同联动,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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