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现将《黔西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黔西南府办函〔2024〕1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2023年10月18日,省司法厅起草了《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市州司法局征求意见。2023年1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54号)。按照国家和省级文件要求,州政府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黔西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对标对表国务院、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要求和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列入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三是强化沟通衔接,加强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困难,推动本领域本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四是抓好宣传培训,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解清单,分46项重点任务指标,明确了任务内容和责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是州司法局要加强统筹调度,适时跟踪监测指导和专项评估,并于2024年10月中旬、2025年10月中旬前分别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二是各县(市)和州级各行政执法机关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三是州司法局要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总体指导和跟踪监督,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相关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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