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来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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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言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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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事项:

(一)请您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和有害言论。

(二)您在署名时请勿引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称署名;请勿以图形符号署名。请您留下真实的联系号码,以便在调查或回访时联系到您。

(三)您的来信须一信一事,说明事情原委,陈述诉求,尽量叙述清晰、简明扼要。同一问题在部门或单位处理过程中请勿重复来信,若有多个事项请分别反映。

(四)若您反映涉及干部个人违规违纪等方面的问题,请您拨打黔西南州纪委举报电话:(0859)12388,或登录“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网站”进行举报。网址:http://www.qxnlz.gov.cn/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发布含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不文明用语的;

(二)来信主体不明,内容不清,无法核实的;

(三)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已经信访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五)不属本辖区政府管理权限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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