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52230011/2017-206010 文章来源:州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9/12 11:47:21 作者:州政府办 点击:37337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内容】【内容纠错】索 引 号: | 52230011/2017-20601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
发布机构: | 州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9-5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 ||||
文 号: | 州府发〔2017〕17号 |
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17〕17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开展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掌握我州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统计平台,充实完善环保大数据建设,准确判断我州当前环境形势,科学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实现黔西南州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我州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普查方案和省政府批准的普查实施方案确定。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一)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各县(市)、义龙新区、州直各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全面普查阶段(2018年)。各县(市)、义龙新区、州直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
(三)总结发布阶段(2019年)。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四、2017年重点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省的要求,结合全州实际,2017年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编制普查方案。按照国家、省统一进度安排和普查方案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按时完成本地区普查方案编制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组建调查队伍。污染源普查量大面宽、专业性强,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早计划、早安排、早着手,尽快组建一支强有力的调查队伍。
(四)做好培训工作。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统一要求,各县(市)、义龙新区、州直各有关部门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调查员培训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将普查经费分级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普查组织和实施
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要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借鉴和采纳我州有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成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州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境保护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全州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七、普查工作要求
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第二次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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