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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常见问题
革命烈士的审批有哪些程序?
问题描述
革命烈士审批程序
问题解答
    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凡符合其中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革命烈士。
  办理程序:申烈家属或烈士原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县、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并行文逐级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省民政厅按照省政府的批办单,由优抚处提出拟办意见,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代政府行文批复并填写《革命烈士通知书》烈士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按批复和《革命烈士通知书》,填写《革命烈士证明书》,发烈士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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