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州救灾工作,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救灾救济工作方针和有关法规政策;负责收集、核查、上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拨发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州级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指导全州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和监督救灾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认真答处群众来信来访,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