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物价局是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负责价格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贵州省价格条例》及有关价格法规,拟定地方性价格、收费管理办法。
(二)研究制定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价格体制改革方案及价格宏观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州“入世”后价格政策的研究和价格水平的衔接工作,研究提出运用价格手段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制定全州商品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州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统筹协调重要商品审备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州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州内外和国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公告;指导行业协调价格,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等服务。
(五)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指导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等群众性监督活动。
(六)负责州、县(市)、部门、行业间的价格衔接、指导、监督州直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市)及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争议。
(七)监督管理价格鉴证中介机构,承办全州价格鉴证中介机构和执法人员向省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办理资格确认工作;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州物价系统干部和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收费人员、物价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及省物价局交办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