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介绍 |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04]9号)文件精神,黔西南州农业局是主管全州农业、农村经济的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能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业(种植业)技术服务及农业行政管理,科学配置农业资源,保障农业经济的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履行相关农业法规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研究、组装农业适用技术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依法对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等实行行政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科学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六)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七)不断改进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八)深入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制定农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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