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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及市场价格调控科办事指南
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办理地址:兴义市铁匠街33号
承办窗口:房调科
联系电话:0859-3293103
监督电话:0859-3223122
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价格条例》、《贵州省定价目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黔府发〔2005〕10号)、贵州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3号)等
相关文件
及表格:
办理程序: 行政审批条件:提交申报价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1)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
(2)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性质、隶属、主要股东方、合资方、外商投资方)。
(3)申报价格的住房项目的概况(包括项目地址、项目规模、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时间、开工时间、预期竣工时间等)。
(4)住房项目的立项批文、开工批文、规划批文、方案审查意见、规划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说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筑总平面图,各种不同类型住宅的标准层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
(5)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拆迁安置情况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
(6)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7)住房项目中的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建设的有关资料,如:水、电、气、路、电视、通讯、保安等工程建设的合同、协议、预(决)算等。
(8)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经费等规费的交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有关的价格构成资料。
行政审批程序:收件人审核收件;申报受理(申报材料齐全)→成本监审→审核→上报州政府审批→告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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