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报省政府批准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县城(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
|
| 办理地址: | 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 |
| 承办窗口: | 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二窗口 |
| 联系电话: | 0859-7233194 |
| 监督电话: | 0859-7232236 |
| 投诉电话: | 0859-7232236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
相关文件 及表格: | |
| 办理程序: | 报省政府批准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县城(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文字材料 1、州政府呈报省政府的《关于**县(市)****年度第*批县城(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附件:州国土局上报州政府的《关于**县(市)****年度第*批县城(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的主要内容:(1)建设用地依据及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概述;(2)农用地转用方案概述;(3)补充耕地方案概述(边补边占的,要说明补充耕地实施者和实施要求);(4)征用土地方案概述;(5)结论。 2、县(市)政府呈报州政府的《关于我县(市)***年度第*批县城(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 3、拟开发区(块)用地详规批复; 4、环保审批意见。 二、表格材料 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2、农用地转用方案; 3、补充耕地方案; 4、征用土地方案。 三、图件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需在该图上标明拟开发区(块)或拟建项目的位置; 2、**县城(城镇)总体规划图(只需在第一次报批时报送备案); 3、土地利用现状图[需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上注明拟开发区(块)或拟建设项目的界线、面积、地类和权属等]; 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或补充耕地位置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复印件)上标明即可]; 5、拟开发区(块)用地详规图; 6、征地地形图。 四、装订材料顺序 1、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2、州政府请示; 3、州国土局审查意见; 4、县、市政府请示; 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 6、详规批复及环保意见。 图件材料单独装订。 以上文字、表格及图件材料一式八套,所有材料至少应有一套为原件;报批时要以批次用地的形式填报有关方案,不要以具体建设项目的形式填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