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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省级审批)
办理地址: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
承办窗口: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二窗口
联系电话:0859-7233194
监督电话:0859-7232236
投诉电话:0859-723223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收费标准
及依据:
相关文件
及表格:
办理程序: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省级审批)
一、文字材料
1、州、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州国土局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总表
7、土地权属证明
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9、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10、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1、其他部门意见(环保、建设、路政)
12、资金证明
13、企业资质证明
二、图件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2、征地地形图
3、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4、补充耕地位置图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注:采用委托方式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委托协议书;已完成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验收文件;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评估资料。以上文字、图件资料一式八套,所有材料至少有一套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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