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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省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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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 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 |
| 承办窗口: | 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二窗口 |
| 联系电话: | 0859-7233194 |
| 监督电话: | 0859-7232236 |
| 投诉电话: | 0859-7232236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
相关文件 及表格: | |
| 办理程序: |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省级审批) 一、文字材料 1、州、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州国土局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总表 7、土地权属证明 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9、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10、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1、其他部门意见(环保、建设、路政) 12、资金证明 13、企业资质证明 二、图件材料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 2、征地地形图 3、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4、补充耕地位置图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注:采用委托方式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委托协议书;已完成补充耕地的,加附补充耕地验收文件;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加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加附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评估资料。以上文字、图件资料一式八套,所有材料至少有一套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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