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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
土地登记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办理地址: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
承办窗口:普安县盘水镇云盘商贸区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一窗口
联系电话:0859-7235019
监督电话:0859-7232236
投诉电话:0859-723223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收费标准
及依据:
相关文件
及表格:
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土地登记程序,是土地登记机关完成土地登记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步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登记程序及操作要求,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发布通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示登记区的划分;申请登记期限;申请登记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有关证件;受理申请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二、申请登记。在通告规定或其他法定期限内,由登记义务人到指定地点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三、地籍调查。在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书初步审查后,所组织进行的实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四、审核公告。地籍调查结束后,登记机关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当确认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即发布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五、批准登记。公告期满,申请人和有利害关系的人对公告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即由登记机关报政府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
六、核发证书。在注册登记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土地证书,土地证书为当事人持有的享有合法土地权利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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