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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龙国土]申请土地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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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 安龙县新安镇环东路13号安龙县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大厅 |
| 承办窗口: | 安龙县国土资源局电子政务大厅 |
| 联系电话: | 5212666 |
| 监督电话: | 5210126 |
| 投诉电话: | 5210126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
相关文件 及表格: | |
| 办理程序: | 二、申请土地登记 适用范围 1、初始土地登记; 2、变更土地登记; A、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B、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C、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表。 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初始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二)变更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地上附着物来源证明; 4、土地证书; 5、按规定必须提交的其它文件及证明资料。 (三)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使用证; (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3)土地估价报告; (4)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①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证明; ②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证明; ③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 ④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办理结果 1、进行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进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 收费项目 1、登记费; 2、土地出让金; 3、管理费; 4、工本费。 办理期限 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自“窗口”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异议时间不计算在所列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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