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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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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原鲜汤王总店四楼) |
| 承办窗口: | 宗教一科 |
| 联系电话: | 0859-3223529 |
| 监督电话: | 0859-3229829 |
| 投诉电话: | 0859-3229829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无 |
相关文件 及表格: | |
| 办理程序: |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联系电话:0859-3223529 办理人员:尚玲、韦世煌 一、项目设立依据: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国务院第145号令《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一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制定。 二、审批条件: 1、有固定的场所和名称; 2、有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 3、有信教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 4、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各宗教规定的人员; 5、有管理规章; 6、有合法的经济收入。 三、审批程序: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持本办规定的有关书面材料,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设立登记的申请;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收到登记材料十五日之内,视该材料完整与否,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作出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审批时限: 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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