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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办事指南
收养登记指南
办理地址: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
承办窗口: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联系电话:兴义市3812226 兴仁县6212119 普安县7232109 晴隆县7610034 贞丰县611007 望谟县4610614 册亨县4211171 安龙县5210152
监督电话:3233952
投诉电话:3233059
办理时间:手续完备,公告60日无疑问后办理
收费标准
及依据:
1、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2、收养证收工本费10元;3、收养登记调查费220元。 依据:国家物价局、民政部 价费制[1992]349号
相关文件
及表格:
办理程序: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收养申请书: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拣拾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抚养和教育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与王;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被收养人指定医院的身体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的报案证明;
8、被收养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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