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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无着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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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 州救助站、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 |
| 承办窗口: | 州救助站、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 |
| 联系电话: | 州救助站3915062、兴义市3812226、兴仁县6212119、普安县7232109、晴隆县7610034、贞丰县6611007、望谟县4610614、册亨县4211171、安龙县5210152、顶效开发区3520072 |
| 监督电话: | 3233952 |
| 投诉电话: | 3233059 |
| 办理时间: | 接到求助申请后及时核查办理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
相关文件 及表格: | |
| 办理程序: | 一、求助人员向救助管理站求助时如实提供本人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它证件,本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它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二、填写求助申请表 三、输入电脑甄别 四、向求助人员提供以下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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