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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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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 |
相关文件 及表格: | |
| 办理程序: | 土地登记 一、申报材料; (一)初始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二)变更登记 1、土地记申请表;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划拨方式 (1)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用地红线图;(2)预登记资料;(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出让方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赁证。 --其他方式 (1)有关合同、协议;(2)其他有关证明文件;(3)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承办程序; 1、填写申请表; 2、窗口办理; 3、地籍科办理地籍调查、公告等事项并提出初审意见 4、地籍科复核并提出办理意见; 5、局领导签批; 6、地籍科办理具体登记业务; 三、收费依据: 1、登记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局 物价局 财政部 测绘局 (1990)国土籍93号,党政机关社会团体200-700元,企业100元-4万元,事业单位300-1万元,城镇居民13-30元。) 2、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土地出让价格按不低于政府确定的标定、拍卖、招租等;或由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四、办理时限: 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自“窗口”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联系电话:0859-3220251 投拆电话:0859-3236156 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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