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门户网 ·贵州省政府门户网 中共黔西南州委 | 黔西南州人大 | 黔西南州政府 | 黔西南州政协 | 州纪委
首页 走进金州 金州政务 政府服务 招商引资 金州旅游 金州企业 公共信息 互动交流
州公安局办事指南
办理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址:本人身份证所属地
承办窗口:身份证所属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收费标准
及依据:
相关文件
及表格:
办理程序: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或“二代证“损坏的,应当主动申请补领、换领。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或损坏的“二代证”。
(三)申领人本人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或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四)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换领“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换领。
(五)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或外省市工作、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亲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或申领人“二代证”(仅限“二代证”损坏换领证件),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站点导航 ┊ 意见建议 ┊ 业务咨询 ┊ 邮件服务 ┊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主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承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电  话:0859-3222807 Email:publicwzh@163.com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
黔ICP备0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