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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黔西南教[2008]政字04 号
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
作者:政工科 来源:政工科 点击:91 发布时间:2008-5-20 11:32:34

 

黔西南教[2008]政字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教育局、州直学校:

    2008年是使用全国网络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第一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08]105号)文件转发你们,并就今年我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请各县(市)教育局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二、请各县(市)教育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于2008年5月25日以前将本辖区初审合格的申报高中教师资格材料及按新的全国网络版的要求录入相关数据的电子文档报州教育局政工科予以审定。

三、今年是第一次使用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请各县(市)教育局提前做好认定准备工作,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四、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和填好的《贵州省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一并报送州教育局政工科。

联系电话:0859-3222791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08]105号)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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