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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课堂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黔西南教〔2008〕师字7号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课堂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黔教师办〔2008〕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作者:州教育局师训科 来源:州教育局 点击:269 发布时间:2008-5-30 9:43:56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课堂教育教学

技能竞赛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教育局、相关州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课堂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黔教师办〔2008〕8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是根据《贵州省“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200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意见》要求,立足课堂,围绕新教材,在以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的全员培训的基础上举办的一个重要活动。要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竞赛收到切实的效果。

    二、明确竟赛评选目的,促进培训成果转化,真正做到面向全员,人人参赛、整体提高。此次竟赛将作为继教的一个项目验收,各县市、学校必须积极组织开展,并按时评选上报。
    三、把握操作规程,逐级评审上报。参评成果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符合新课程要求和发展方向,能较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和指导性,有较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易于操作和推广。要树立精品意识,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制作水平。
    四、各县(市、区)成果上报数应不少于10个(州直学校经学校评选推荐报州教育局统一评审上报),报州教育局时间:2008年10月30日前,逾期视为弃权。
参评材料请报州教育局师训科,联系人:郭诗鹏,电话:3223554。
附件:《省教育厅办办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课堂教育教学技能竞赛及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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