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贞丰县龙场镇坪坝村住上90平方米平房的低保户林本昌高兴地对前来采访的《黔西南日报》记者吐露心声:“真是托了共产党的福,要不我家茅草房在雪凝灾害中垮掉后,就无家可归了,现在住上这平房,感觉很幸福。”像林本昌一家这样,黔西南州通过争取和筹措资金,共投入1750万元对雪凝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使全州1166户灾民全部迁入新居。
年初的雪凝灾害,使全州8县市及顶效开发区120个乡镇受灾,因灾倒塌房屋1166户,损坏房屋18400间。为搞好灾后重建,让灾民居者有其屋,黔西南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成立了以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州长为组长,州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建工作进行领导、协调、督查。同时各县市、乡镇、村均成立了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或落实负责人员,形成了州、县、乡(镇)、村四级层层落实责任制、齐抓共管的局面。
针对倒塌民房户大多是农村低保户、残疾人户和困难户,家底薄,自救能力差,各县市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把民政救灾资金、扶贫搬迁资金、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民族补助资金捆绑起来,统一安排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极大地缓解了受灾群众的资金压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按规定享受民政政策户均补助5000至15000元,对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中的残疾人和五保户,按最高标准补助外,还积极组织村民帮助建房,残联对残疾人倒房重建,户均补助4000元。倒房县乡民政部门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统一审批的程序,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方法,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
在恢复重建雪凝灾害倒损房屋工作中,黔西南州坚持政府主导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坚持自力更生与多方扶持的要求;坚持“阳光作业”和“分配规则”这个关键环节;坚持灾民搬得走、住得下、不浪费的最终目标;坚持相对集中建房与实施定点定项管理的有效形式,使工程顺利推进,全州1166户雪凝灾害倒房户目前全部完成恢复重建,并陆续入住新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