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党发〔2008〕9号
中共黔西南州委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意见
(2008年3月17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黔党发〔2008〕4号),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我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经州委常委会研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对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观点、新任务、新要求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并进行了深刻阐述,作出了重要部署,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中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十次党代会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州五次党代会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为全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对省委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就是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构建“和谐黔西南”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需要。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州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全州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活力有新增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新进步,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突破,使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3、以提高党员素质为核心,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州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这一目标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4、以村级整合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在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大力推进“三创三强”,搞好“五个培育”,实现“五个突破”上下功夫。要加强对全州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
5、以健全制度为保障,大力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创新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加强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委书记、总支部书记和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法制型、责任型“六型”机关,实现好形象、好班子、好机制“三好”目标。
6、以示范带动为手段,大力加强社区、企业、学校和“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围绕“强化基础、提高素质、健全机制、示范带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四进社区”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认真开展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五好”党支部、“六先”党员队伍创建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创新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党建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加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7、以构建和谐黔西南为目标,大力加强库区、矿区、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四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以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生产发展为重点,构建和谐库区;以深入开展“村企共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构建和谐矿区和工业园区;以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树立黔西南美好形象为目标,构建和谐旅游风景区。结合村级整合工作,进一步整顿“四区”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为构建和谐“四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8、以增强党的基层活力为重心,大力推进党的基层民主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按照增强党的团结统一”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章有关规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不断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力,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9、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活动办公室定期汇报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在党委领导下,各基层党组(党委)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10、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各级党建领导小组要建立党建督查队伍,抽调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干部,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和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指导。对开展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党员群众十分满意的单位和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对完成任务不好、开展活动没有取得效果或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或给予“补课”。
11、加强创新,总结经验。各级党组织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州委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造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要充分借鉴吸收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等专项活动中形成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加以利用,通过实践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用以指导全州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
1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远程教育系统等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必须遵循的原则,防止片面性、简单化和形式化。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要认真制定党建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为有力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序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主题词:党的建设 基层组织 贯彻落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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