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党发〔2007〕24号
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
(2007年12月24日)
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是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和公共性的社会资源,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州多年平均径流量101.5亿立方米(含地下水),其中地下水22.9 亿立方米。目前,全州水利工程总供水量为3.6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估算为7.7亿立方米,水利设施供水量缺口4.1亿立方米。到2011年,全州总需水量将达到10.3亿立方米,在现有供水情况下,供水缺口将扩大到6.7亿立方米。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发展的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大力节约用水,搞好防洪、减灾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与除害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防洪与抗旱并举,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正确认识水利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评价水利工程自身可能带来的生态问题,保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等方面的需求。2、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水资源及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消除水利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加强水利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改革不适应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夯实水利基础,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促进我州工程性缺水问题取得重大突破。3、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不同区域、城镇和农村水利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合理确定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4、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继续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管理、节约、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以节水为主,治污优先,把建立节水型社会作为水利的一项长期性任务,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5、坚持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国家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明确水利发展的重点,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有所为有所不为,保续建、保投产,坚持扩大能力与巩固提高相结合,提高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目标任务。我州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目标是:5年打好基础,10年初见成效,15年实现大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是:1、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兴建一批农业、农村、农民用水的公益性水利工程,解决全州111.44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二产、三产经营性水利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建成一批蓄、引、提工程,现有病险水库基本得到治理。2、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治理工矿区水污染,工业用水符合环保标准。城镇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其它用水的污水治理得到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取得一定成效。工业“三废”和农药、化肥残留污染逐步减少,水资源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力度和水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城镇和工业企业废、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废、污水达标排放率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3、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适合州情的节水灌溉技术得到有效推广,全州各行业、单位实行定额用水。大力推进循环用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洪水得到一定程度的利用,洪水资源效力得到发挥。各种新建项目从设计、施工到建设都考虑了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生产企业普遍进行了节约用水改造。4、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得到相关政策保障。制定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和行动方案,并从规划、法规、政策、宣传、公众参与等不同方面加以推动实施。5、水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行政府投资引导,农户、社会广泛参与投资的新机制。
二、工作重点
(四)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1、加快水源性工程建设。着眼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兴中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搞好水车田水库、柘仑水库等在建工程建设。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争取册亨县坝朝水库续建、兴仁县崩土山水库复建、望谟县桑郎水库新建、普安县幸福水库扩建、兴义市木浪河水库扩容等工程。争取国家将盘江灌区列入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到2011年,全州将新增病险水库治理72座,将原有88座病险水库基本治理完毕。2、加大经营性水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二、三产经营性水利工程及城镇供水水源建设。要合理区分公益性水资源和经营性水资源,加强经营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水价管理,将水价向有利于调动业主的积极性方面调整。编制全州工业、能源和第三产业发展有关行业规划时,须编制相应的经营性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充分预测估算水资源的需求,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投入。到2011年,新建安龙县柘仑水库、兴义市“引马(革闹)入兴(西湖)”工程。建设打鱼凼水利枢纽工程,新建五嘎冲水库工程。在国家级风景区马岭河峡谷主景区上游,采用建坝蓄水、引水等工程措施,向景区瀑布调节用水1000万方以上。加快册亨、晴隆县城水源点建设。3、以农村供水为重点,搞好“三小”水利工程建设。搞好小型灌溉工程、排洪除涝工程及小山塘、小水池、小水窖等“三小”工程建设,实施好“烟水工程”、“菜水工程”、“草水工程”。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要以乡镇集中供水、覆盖周边农村的方式,改造完善乡镇集中供水65个。4、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和河道内水资源,继续兴建一批提水、引水工程,到2011年,全州提水总装机规模达到1万千瓦, 小(二)型以上提水工程达到1000处,引水总流量达到50m3/s,小(二)型以上引水工程达到200处。
(五)加强水污染和水环境治理。1、继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搞好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防护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提高地表水涵养能力、净化能力。2、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减少工业“三废”和农药、化肥残留污染,提高水资源污染防治能力。3、加强环保执法和水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工业项目上马要严把环保关,有关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三废”处理不能达标的,坚决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或不予上报。对矿山开采的产品,要征收水资源补偿费用。要加强城镇和工业企业废、污水排放的管理和控制,实行废、污水排放指标控制机制,研究全州年度废、污水允许的最大排放量,引入市场竞价机制控制废污水排放,努力提高废、污水达标排放率。建设完善的城镇排水系统,到2011年,要继续争取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污水排放设施,并逐步实行雨污分流。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0%。
(六)强化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率。1、在农业灌溉上,要研究和推广适合我州的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对农作物需水规律和灌溉制度的研究,实现科学的灌溉制度和先进的灌溉技术的有机结合,培育节水抗旱品种,推广节水栽培技术,加大对抗旱、节水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的投入。2、加强对全州各行业、各单位用水定额的研究,实行定额用水。到2011年,全州工业重复用水率要达到60%以上。要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全州用水大户普及节水设备和技术,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并严格实行。3、在水能资源开发及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洪水利用的新理念,充分考虑和研究洪水的利用问题,真正做到变害为利。要规划和修建一批排涝抗旱工程,同时,在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三小”水利工程建设中,要配套修建拦山沟、引水渠,做到“窖渠相连,窖窖相通”。4、全州新建项目,要充分考虑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以及循环用水。现有生产企业,对耗水量大而又可改进用水量的,要进行用水改造,推进用水方式向循环用水转变。新建工业项目的选址布局,要尽可能采取河道取水为主、水库用水为辅的方式,水库要优先保证农用灌溉、人畜饮水。在水资源不足地区,应当控制城镇发展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七)坚持保护性开发水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业、农业等专项规划中体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要坚持保证城镇居民正常用水和城镇综合用水需要、农村安全饮水需要,确保供水水质,同时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和水质,以及工业用水需要。要按河道管理权限,作好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按程序报批。规划一经审批,要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2、进一步加强《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执行检查力度,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规范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3、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要加强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要发挥人工蓄水工程、“森林蓄水”、“土壤蓄水”的三大作用。
(八)加强水资源管理,搞好水利工程建设。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要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一要针对目前水资源粗放低效利用、浪费严重的现状,尽快建立水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给和需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制订合理的用水定额标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用水价格配额制度,实行分级分类水价。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二要切实解决好多龙管水问题。针对目前水资源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交叉、管理混乱的现状,改由一个权威机构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全面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依法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水资源开发秩序,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三要把体制改革的各项目标要求落实到位。按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对于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其管理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对于有收入又是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其管理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补贴;对于经营性的水利工程,由业主自行负责。要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对于乡村的小山塘、小水库和提、引、灌工程,可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经营权等方式来解决工程维修、管理经费。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应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积极推行项目“四制”,搞好投资概算、质量、工期的三大控制。对小型水利工程,要推行政府投资引导,农户、社会广泛参与投资的新机制。
三、保障措施
(九)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水资源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从人口、资源、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宣传水资源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的忧患意识,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管理、节约、保护的自觉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领导,依法治水、管水、节约水、保护水,加快水利事业的发展。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一要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水法制意识、节约用水意识、水的商品意识。二要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加大水利行业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保障水利产业健康发展。三要进一步完善水利收费体系,建立规费机构,加强规费征收。四要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加强资金、物资的筹措和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资金、物资计划作出相应的安排和筹措,并力求向水利倾斜;逐步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以超前的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的设计,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州的投入。积极引进外资加大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基金、水费、水资源费等规费征收工作。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由各级水利建设指挥部统一领导与管理,发改、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投资兴办的民营水利工程,要明确产权;对承包租赁的水利工程,要规范合同管理。要引导民营业主依法经营,妥善处理好盈利与服务的关系。
(十二)深化改革,发展水利产业。按市场经济规律和《水利产业政策》理顺水价、电价,确定供水成本和合理利润。积极引进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加快农业灌溉水费和排涝水费改革,提高水费收取率,完善水利规费征收体系。发展水利特色经济,确立“建设、管理、服务与发展一体化”的观念,逐步做好推行建立水务局的试点工作,促进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水利产业资产管理,强化对国有水利资产的监管,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管理科学、稳健有序的管理体系。
(十三)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建设关。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管理为重点,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完整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要转换机制,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项目报建制度,规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真正建立起规范的、正规的水利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效益,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各县市水利部门负责各地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要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坚决照章办事。县、乡(镇)水利部门要配备质量监理人员,严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关。
(十四)加强运行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突破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先进的现代管理手段,健全责权明晰、安全高效的水利管理机制。搞好工程的防护、维护、更新改造,制订出维护工程良性循环的运行措施。各工程管理单位和乡镇水利服务中心,应把工程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并作为一项重要的服务项目来抓。
主题词:水资源 开发 利用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