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现将《“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公安消防总队,州公安局,
支队领导及机关各部门。
共印13份
“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州“两节.两会”期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火灾形势基本稳定,根据“12.28”公安部消防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黔消〔2007〕102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07]21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自觉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关停一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州各族人民欢度节日和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的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明、王志
副组长:王守兴、黄安
成 员:毛宁、冉茂堂、张宇殊、杜安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防火处,由杜安伟兼任主任,王从刚、胡洪冰、魏成海、徐江、刘永松为成员,负责收集有关检查材料,提供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开展工作督导。
各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12月29日开始至2008年3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排查阶段(12月29日至2008年1月10日)。各大队要认真履行参谋职能,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国近期发生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以及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两节”、“两会”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提请政府采取召开乡镇干部会议、联席会和下发文件等措施,部署开展“两节.两会”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广泛发动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政职能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农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自查。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自觉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打好一场预防火灾的人民战争,确保消防安全检查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本次大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08年1月11日—3月25日)。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广电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确保不遗漏一家单位和场所,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人,督促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严密监护、死看死守等措施,保障安全。真正做到“大战苦干100天、重拳出击保平安”,确保 “两节.两会”期间全州火灾形势的稳定。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3月26日—3月28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准确掌握当地城乡消防安全现状,深层次分析火灾隐患的成因和制约隐患整改的难点,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并及时向支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1、“两会”会场、住地、新闻中心和代表、委员集中活动场所等与“两会”有关的场所;
2、节日娱乐庆祝、民俗文化和大型集会、经贸活动场所;
3、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等部门,党政首脑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重点要害部门和单位;
4、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住楼,以及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影剧院、网吧、洗浴等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
5、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建筑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
6、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和场所。
7、农村30户以上大村寨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单位和场所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2.单位和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配置消防器材,其运行和维护措施是否正常和按要求执行;
3.单位是否按照公安部61号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行严格管理;
4.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继续加大对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
6.农村村寨的柴草堆放是否符合要求,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是否存在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连续奋战的作风,坚持以每天的平安保全年的平安、以各地的平安保全州的平安为出发点,把精力用在工作上,把注意力放在工作难点上,扎扎实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两节”和全国、省、州“两会”顺利召开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2008年消防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执法,强化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采取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抓住辖区的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机关除对州列管重点单位开展夜查外,将对各大队夜查情况进行督察。为确保检查实效,各大队要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错时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每月错时检查的具体时间、人员、单位(场所),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的责任人,确保各大队每个消防监督员每周错时监督检查单位数量不得少于2个。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和“两会”召开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每天组织开展好错时监督检查。支队在对各大队的督察中,将对照各单位上报的每月错时检查计划,实地抽查相关单位。专项行动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好“一条高压线和三条铁规”,认真落实好郭铁男局长提出的“三个决不放过”的要求,即:“对重点、要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决不放过,对火灾多发场所的专项整治决不放过,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决不放过”。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要坚决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决不手软;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根据隐患危害大小,分别报请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因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地要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在强化对重点场所监管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督促公安派出所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以及居民住宅的消防监督检查,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宣传,增强社会面火灾事故的防控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真正使消防执法工作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社区、深入到农村、深入到家庭,有效防止失控漏管,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的整体稳定。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宣传、教育、广电、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展好“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和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县(市)长发一封防火公开信、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发送消防警示短信等措施,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营造消防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社会单位、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车站、码头等场所,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现场演示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尤其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召开好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的会议,及时通报近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集中学习《通告》内容,并确保《通告》能张贴到每一个人员密集场所。
(四)加强执勤战备工作,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州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五条禁令”,按照12月28日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的“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改进和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工作,加大对人、车、酒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合理安排好基层部队节假日期间官兵的物质文化生活,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要强化值班备勤措施,合理调配人员,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等方面,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能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救援联动机制,并能用最快的速度救人、用最快的速度消灭火灾、用最快的速度抢救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参战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加大访查督察力度,对部队日常管理、纪律作风、执勤备战以及条令条例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明查暗访,严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加强信息反馈。一是各级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类信息,确保警令畅通。对于重大事故情况和重要敏感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支队,严禁迟报、误报和漏报。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贻误战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进行处理。二是专项行动期间,各大队要明确专人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工作情况,①务必于每周日17时前上报《“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周报表》(见附件1)和《错时监督检查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报告上一周工作情况;②务必于每月1日上报错时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件3),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08年1月1日;③务必于2008年3月28日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徐江 1337967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