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物价局 望谟县物价局
联合开展稳定灾区市场物价工作
望谟县“5·26”洪涝灾害发生后,在州抗洪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州物价局局长曾鸣一同志率相关人员立即赶往灾区,亲临一线督促指导稳定灾区市场物价工作,制定了应对抗洪救灾期间稳定市场物价的实施方案。
一、向经营者发出了《关于经营者在抗洪救灾期间加强价格自律的告诫函》,要求经营者必须加强价格自律,保持全县的市场价格稳定。
二、迅速组成市场检查小组,开展市场检查。针对受灾乡镇需用物资和生活必须品立即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粮油及副食品、大型超市以及县城钢材、水泥、石棉瓦等相关商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5月29日上午,州物价局局长曾鸣一带领州、县物价局一行四人到县盐业公司了解县城和受灾区食盐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并与盐业公司领导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曾鸣一同志强调:一是要加大受灾乡镇的食盐供应,积极组织灾区的货源配送,并要求盐务公司加强同各乡镇食盐经营网点的联系,及时掌握盐食的供应情况;二是要求盐务公司立即通知各乡镇经营网点经营户严格执行食盐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三是密切关注市场食盐价格动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截至30日,共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检查集贸市场两个、大型超市4家、石棉瓦生产经营户7户,其他经营户70户。从检查的情况看,望谟县市场粮油及副食品和生活必须品、建筑用材货源充足,价格平稳。检查中,州物价局局长曾鸣一同志进一步要求:如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县物价局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00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