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工作计划,8月我州各级审计机关对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反映:应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进销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参合农民的利益。
- 如某县在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些乡(镇)卫生院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药品价格进销差比较大,有的甚至达200%。如:A卫生院(县城)10%500mL葡萄糖每瓶进价为1.90元(2006年8月进货),销价每瓶为4.00元,加价率达110.52%;400万单位的青霉素每支进价1.4元,其销价为2.00元,加价率为42.86%;B卫生院(距县城54公里)10%500mL葡萄糖每瓶进价为1.60元(2007年进货),销价每瓶为5.00元,加价率达213%;400万单位的青霉素每支进价1.5元,其销价为3.00元,加价率为100%。而县级医院(2007年通过省级统一采购)药品进销情况为:10%500mL葡萄糖每瓶进价为1.90元(2007年进货),销价每瓶为2.19元,加价率为15%;400万单位的青霉素每支进价1.8元,其销价为2.07元,加价率为15%。在抽查B卫生院某住院病人处方(2007年开具)反映,药品费398.5元,仅按低加价率100%计算,报销比例为50%,应报销药品费199.25元,个人自付199.25元。如果参照县级医院加价率(文件规定为15%),报销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那么个人就应少付84.68元,意味着基金也应少付医疗费用84.68元。因此,为保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使新农合资金真正发挥效益,针对上述情况,该县审计局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价格的监管力度,在考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运费和损耗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和控制常规药品的加价率,以维护就医病人和参合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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