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基本情况统计
及2008年汽车驾驶工种晋升技师职务
考评工作的通知
黔人通〔2008〕116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黔单位:
按照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评工作的安排,经研究,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基本情况统计和部分工种的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基本情况的统计
为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晋升考评工作,省考评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一次技术工人基本情况的统计。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的要求据实填写(表格可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下载)。表格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县级人事部门汇总后报市、州、地人事局,市、州、地人事局按地级和县级层次分别汇总后报省技考中心;省直垂管部门和中央在黔单位按省、地、县三级层次分别汇总后报省技考中心。
二、 组织开展晋升汽车驾驶技师职务考评工作
(一)申报晋升汽车驾驶技师职务条件
凡在2008年底以前,符合黔人通[2007]184号文件规定技师申报条件的高级汽车驾驶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参加晋升技师职务申请。
(二)晋升汽车驾驶技师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级驾驶员,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汽车驾驶技师报名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并附1寸相片两张,学历证书、职业道德和综合知识教育考试合格证及高级驾驶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实绩材料。申报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按汽车驾驶技师岗位等级标准(见附件三)中的岗位等级职责要求,提供申报人的工作实绩具体评价意见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公章。
(三)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人员推荐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人事部门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以下名额择优选拔推荐:
1、省直部门、中央在黔部位和省直垂管部门在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单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技考中心参加培训考试,按比例确定晋升名额;
2、市(州、地)级各40名;县(市、区、特区)级各10名。
(四)培训考试的内容
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工作。推荐人员全脱产参加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培训和技能操作培训,内容为汽车驾驶技师岗位等级标准(见附件三)中的知识标准和技能标准。培训学习时间为12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科考试合格线均为60分。
(五)晋升职务人数比例
1、省直部门、中央在黔部位和省直垂管部门在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单位按参加培训考试人数的15%比例确定晋升技师职务资格;
2、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按参加培训考试人数的40%比例确定晋升技师职务资格。
两科考试合格线及以上人数如超过相应晋升比例,则按两科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由高分到低分,在比例限额内的人员晋升汽车驾驶技师资格;合格线及以上人数达不到相应晋升比例,则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晋升汽车驾驶技师资格。
(六)培训考试的时间及安排
根据各市、州、地的推荐上报时间,分别安排培训考试。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培训考试费用
按黔价费[2007]155号文件标准收取,其中:培训学习费360元(120学时,每人每课时3元),实际操作考试费300元,共每人660元。培训教材费据实收取。
(八)资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1、技术工人人数情况统计表和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逐级上报,各市、州、地人事局汇总后统一报省技工考评中心;省直部门和中央在黔单位直接报送省技工考评中心。
2、资料报送截止时间:省直和中央在黔单位为2008年7月10日;各市、州、地为2008年8月底。
三、汽车驾驶技师岗位等级标准
按照国家人事部编写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汽车驾驶技师在知识标准、技能标准和岗位等级职责三个方面都有具体的等级要求(见附件三)。省技工考评中心按等级要求组织考评工作。
附件一: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汽车驾驶技师报名表
附件三:汽车驾驶技师岗位等级标准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