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13次会议文件
QIANF XIY NANF ZOUY RENF MINF ZENGO FUJ
QEEF XIB NAIF ZEB RENF MINF ZEND FUX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GUANY YIF MINF ZUF GONGY ZUOQ QINGF KUANGQ DIY BAOQ GAOQ
GUANIB YIF MINF CUF GONGB ZOF QENF KUANGB BANGF BAOD GAOD
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11月17日在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州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张应家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就近几年来的宗教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工作情况
我州是多民族、多宗教的民族自治地方,州内主要宗教有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和道教,共有信教群众12.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4.08%,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1处。其中信仰佛教的群众81326人,宗教活动场所6处,主要分布在兴义、兴仁、安龙等县(市);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30161人,宗教活动场所24处,主要分布在兴义、兴仁、普安、安龙、贞丰等县(市);信仰天主教的群众15415人,宗教活动场所6处,主要分布在兴义、兴仁、安龙、册亨、望谟等县(市);信仰基督教的群众1076人,宗教活动场所5处,主要分布在兴义、普安、安龙等县(市);信仰道教的群众99人,主要分布在普安县,无宗教活动场所。
近几年来,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州宗教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就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时期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这个核心和“重宣传、抓培训、树队伍、强调研、反渗透、化热点、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一)常抓宣传教育,营造宗教和睦的社会氛围
坚持对宗教界的政治领导,不断加强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民族团结进步月、宗教节日和宗教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管理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保证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进步人士手中。特别是去年西藏拉萨“3.14”事件、今年新疆乌鲁木齐 “7.5”事件发生后,我们及时深入到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中,向他们讲清事件本质,揭露境内外“三股势力”分裂祖国、制造动乱的险恶企图,使他们坚定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全州没有因为这些骚乱引发一起影响我州安定团结的事件。
为进一步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在州委党校(行政学院)中青班、民干班和村干班等党校常规班次中每期都举办一次宗教知识讲座。还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各县(市)集中对广大干部、宗教工作者进行宗教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通过宣传、培训、座谈等方式,增强了全州广大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观念,“不愿管、不会管和不敢管”现象有了明显改观,宗教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把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抓不懈。采取有力的措施,督促兴仁、普安、贞丰、晴隆、望谟等县理顺了宗教工作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明确了宗教工作专职副局长,落实了同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为“民族事务局”,加挂“宗教事务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确保宗教工作机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宗教事务条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一是制定了《黔西南州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实施计划》,明确了本系统“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二是对涉及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行政执法依据在黔西南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三是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集体讨论制度、执行纠错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制度、信访制度等十多项制度及管理办法。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及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方面的办事程序。四是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州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通过培训、考试后,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五是陆续选派10多人(次)参加了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业务素质。六是不定期地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集中对全州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培训,增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切实筑牢防线,做好抵御渗透和维护稳定工作
近年来,我国面临严峻的经济发展压力和举办奥运会、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周年、“六四”风波20周年、取缔法轮功邪教10周年、建国60周年盛典等敏感时期。同时由于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社会矛盾也十分突出。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做到未雨绸缪,筑牢宗教领域防渗基础,切实加强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处置宗教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一是始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的原则和思路,建立健全了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目前州及各县(市)均已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乡镇均明确了联系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村(居委会)明确了宗教工作联络员。并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35个宗教工作重点乡镇(办事处),60个宗教工作重点村,建立了单线宗教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依靠工作网络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加强管理,夯实了宗教的基层基础工作。
二是注重加强与统战、国安、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打着旅游、考察、捐资办学、慈善事业等幌子对我州进行的渗透。近年来我州成功制止了四起境内外的渗透活动,全力维护了我州宗教领域的稳定。
三是认真做好西北穆斯林群众“走坟”途经我州期间的稳定工作,制定了《兴仁县三家寨道堂“走坟”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7年以来,我州共接待 “走坟”的西北穆斯林群众2831人(次),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一直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是认真落实做好2008年奥运会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涉及宗教方面的相关工作,制定了《黔西南州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通过认真排查,及时劝阻了我州天主教一神甫拟组织部份信教群众以要求落实宗教房产及爱国会换届相关事宜为由到省、到京上访,确保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我州宗教领域的稳定。
五是认真抓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摸底调查工作。通过今年4月的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州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为下步集中整治打下了基础。
(四)把握与时俱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根据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部署,于今年7月启动了此项工作,按照“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创建要求,制订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在5年内使全州多数宗教活动场所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通过创建活动,使宗教界自身素质更加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宗教关系更加和谐,宗教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更加自觉。
为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信教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造诣好、人品能服众的宗教界代表人士。我们积极争取省伊斯兰教协会于今年8月在我州举行了全省首次阿訇资格考核认定试点,经过广泛宣传、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共确认了35人参加考核认定。进一步提升了我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独立主持清真寺教务活动和服务穆斯林群众日常生活、宗教礼仪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我州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大多处于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屋多的现状,每年从州级财政中至少划拨4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维修改造问题。自2006年以来,全州共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其中省级90万元,州级210万元,社会各界捐助200多万元)对望谟天主教堂、兴仁三家寨道堂、潘家庄清真寺、姑屯清真寺等3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屋进行了改造维修,切实维护了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根据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的需求,按照程序,批复了兴义万佛寺的复建,对新建的兴义城区清真寺和贞丰贞观寺进行审批上报,缓解信教群众日益增多与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不足的矛盾。
由于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几大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日渐明显。在去年四川汶川“5·12”地震和望谟县“5·26”洪灾后,我州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向灾区人民献爱心。牢固树立信教群众也是党的基本群众的观点,充分体现了他们投身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
(五)注重以人为本,妥善处置宗教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生活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采取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等方式,与他们拉近距离,减少他们的戒备心理,在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界接受政府管理之间找到平衡点,使一些宗教领域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或是为解决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是2007年12月28日安龙县龙广镇发生一起清真馆回民被杀事件,我们立即配合州县有关部门参与现场处置,作出了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不能上升到民族宗教问题的定性。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受害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和向围观群众进行解释疏导,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事后被害人亲属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挑唆,又多次到省、州、县上访。我们充分发挥回族领导干部的作用,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疏导工作,最终使当事人息访。
二是兴义和贞丰天主教房产遗留问题一直久拖未决,全国政协委员刘柏年、省政协委员肖泽江、马德江均提案要求予以落实。我们在弄清问题成因和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提案的答复建议和意见。并同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了坦诚交流,要求他们通过合法有序的渠道进行解决,多次使聚集上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还积极沟通兴义、贞丰两县(市)政府从尊重历史和面对现实的角度出发,提出妥善处理意见。目前,州政府已确定了初步解决方案,并在协商解决之中。
三是针对兴义城区清真寺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我们积极协调解决部分缺口资金,并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监督管理,确保了清真寺的建设质量和进度。目前该清真寺的主体工程已通过验收。
四是为解决兴义水晶寺危房问题和开展宗教活动时人员拥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我们积极协调城建、国土等相关部门,为兴义市水晶寺生态环境建设旅游项目的启动创造条件。目前该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
五是为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自养困难问题,我们首先从改善宗教教职人员待遇入手,多方呼吁希望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能安心从事教职活动,在信教群众中起到楷模作用。
二、主要问题
当前,我州信教与不信教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和睦相处,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稳定。但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宗教形势,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和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地方领导重视不够,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宗教方面的事务有时过于敏感,极左思想时不时在作怪。有时又过于放松,对该处理的问题放任不管;有时又不讲方式方法,随便干预正常的宗教事务和活动;有的不讲原则,不讲政策,对涉及宗教问题随意表态。
2、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力量严重薄弱。至今有些县宗教工作机构仍未设置。基层网络建设还有不健全的地方,发挥作用不明显。宗教管理人员素质和政策水平有待提高。
3、宗教团体建设滞后。自养能力较差,管理组织不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4、个别县(市)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引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5、境内外宗教渗透形势严峻。一些境外组织打着旅游、考察、捐资办学、慈善事业等幌子对我州进行渗透的行为仍未停止。
6、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依然突出。争夺寺观教堂管理权、争夺活动阵地时有发生。
三、下步打算
面对严峻的宗教形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每年在宗教工作重点县(市)举办1-2期宗教界人士培训班,提高他们爱国爱教的责任感和抵御渗透的能力;二是继续结合州委党校举办的中青班、民干班、村干班等常规班次,对学员进行更为系统的宗教知识培训,努力培养一批会管宗教和敢管宗教的基层干部队伍;三是加大利用新闻媒体和法制宣传日、宗教节日向广大群众进行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促进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全面推进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增强部门执法水平。要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宗教执法队伍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我州的宗教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 进一步做好抵御渗透和维护稳定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宗教工作的防线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的指导,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重点乡(镇)、村的单线宗教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保持信息畅通的有效机制;二是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信教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学识上造诣好、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代表人士,促进宗教和谐发展,保持社会繁荣稳定;三是密切掌控境外组织、人士在我州从事的各种活动,坚决依法处理外国人在我州进行的非法活动,依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四是继续加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测。基督教方面,重点治理私设聚会点、非法传教;天主教方面,重点防范境外渗透,落实好房产遗留问题;伊斯兰教方面,重点防范和化解“周泽群势力”的影响;佛教方面,重点整治乱建寺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现象。
4. 继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屋改造维修工作。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州的宗教活动场所危旧房屋还很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把此项工作抓紧、抓落实,消除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 进一步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实际困难,搞好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快协调宗教房产遗留问题的处理,尽快解决兴义、贞丰天主教堂等房产遗留问题;二是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帮助、引导和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发挥自身优势,兴办“自养”实体,提高自养能力,逐步实现宗教场所内部和谐、场所与社会和谐、场所与自然和谐。三是继续协调兴义市新建城区清真寺的建设缺口资金,尽快启动附属设施建设,以满足城区近5000穆斯林群众正常宗教生活和丧葬习俗的需要;四是加强督促指导,促使兴义市水晶寺生态环境建设旅游项目早日建成。五是继续抓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试点工作,为全省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积累工作经验。
6.强化调查研究,及时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要针对我州宗教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总之,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州宗教工作将迎来新的挑战。只要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一定能够应对各种困难,保持全州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我们也衷心期盼州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我州宗教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使我州的宗教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黔西南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