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用一年时间在全国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这次活动的目的是:推进低保制度在基层的更好落实,“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全面提高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基层低保机构建设成民政部门“为民解困”的优秀窗口,使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据了解,此次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共包括六项内容,一是健全制度。要求各地认真研究近些年来城乡低保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科学评估已有各项低保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重点是完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档案管理、资金运行、信息统计等制度的健全和家庭收入核查、分类施保、与再就业衔接、对边缘人群救助等规章制度。二是规范操作。要求各地对基层低保工作中的环节和步骤实行程序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形成操作手册,使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同时,要针对制度实施中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低保操作人员的行为,重点是强化法制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行绩效考核,兑现工作奖惩,严防不正之风,使低保工作中规中矩,取信于民,公平公正。三是提高素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基层低保队伍的建设,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中心,着力抓好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行为,端正工作态度,努力为低保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四是改善条件。要求各地关心基层,加强一线,逐一检查基层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原则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有专门的低保受理窗口,社区居委会要有1-2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明确兼职低保人员,要着力建立起按上年度低保金支出总额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的机制,确保基层工作经费。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快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尽早实现低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统计数据。五是确保资金。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挤占。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力度,力争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以上,尽量避免直接的现金发放,确保低保对象快捷、安全、足额地领取到低保金。六是推进公开。要求各地以社区和村落为主要阵地,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低保政策,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低保申请审批结果、动态管理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认知度和低保机构的公信力。
关于具体的活动安排。一是动员布置,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要通过适当形式使有关方面和人员明确本次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基层落实、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二是对照检查,要求各地按照“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素质优良、条件具备、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基本标准,并据此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可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等形式。对检查合格的,由上级民政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确认;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向同级政府通报。三是规范完善,要求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规范完善。对共性的问题,进行集中教育和培训;对疑难问题,组织力量攻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处理。对问题比较多的地方,上级民政部门要重点指导,帮助解决。四是总结交流,要求各地在活动结束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树立一批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在各地总结的基础上,民政部将召开会议对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进行总结,组织表彰一批在全国有示范作用的基层低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结束后,各地要组织低保工作者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通知对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知指出,进一步规范基层低保工作,为广大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是新形势下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政府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基层低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低保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各地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面上的指导。在工作部署上,各地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基层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明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基层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二注意沟通协调。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了解当地活动开展的情况,组织好信息交流,及时向民政部反映进展情况。在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基层低保工作情况,齐心合力为做好基层低保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三是注重活动实效。各地要以是否健全了制度、规范了操作、提高了素质、改善了条件、促进了公开,作为衡量各地活动开展是否取得了成效的标准。各地在活动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方向,力戒形式主义。四是重视活动成果。通知认为,各地在推进基层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优质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创造的经验,树立的典型,是促进全国低保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各地要认真整理,及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送。对有重大创新和推荐价值的成果,民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进行重点推介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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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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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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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称 |
评估目标 |
序号 |
评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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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类 |
制度保障 |
主要考察基层低保各项制度建设情况,是否作到有章可循,内容是否具体,程序是否清楚 |
1 |
县(区、市)政府制定了实施低保制度的办法、细则或规程(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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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保资金管理办法(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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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家庭收入核查的具体办法或措施(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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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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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施保方面的政策规定(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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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低保档案管理办法(也可执行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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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低保工作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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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低保工作方面的开拓创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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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障 |
主要考察基层低保能力建设情况 |
9 |
有专门的低保工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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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专门的低保办公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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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2000名城市低保对象或每5000名农村低保对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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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级低保工作经费不低于每1名低保对象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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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低保工作机构配备独立使用的计算机,并具备上网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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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保障 |
主要考察低保资金安排情况 |
14 |
本级财政有低保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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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资金拨付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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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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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重视 |
主要考察当地政府对低保工作的重视程度 |
17 |
将低保工作纳入县(区、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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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低保方面的跨部门协调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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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类 |
业务 素质 |
主要考察低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情况 |
19 |
低保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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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低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低保法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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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及时组织街道、乡镇及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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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公开 |
主要考察低保政策宣传情况 |
22 |
通过固定公开栏或网络、电台等媒体及时公布低保政策和低保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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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免费提供低保政策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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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上访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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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 建设 |
主要考察低保信息化建设情况 |
25 |
有符合要求的低保专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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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有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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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低保数据完整,能够通过网络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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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管理 |
主要考察低保档案的管理情况 |
28 |
有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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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各类低保材料按期整理,并及时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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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低保档案存放集中、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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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类 |
低保 标准 |
主要考察低保标准制定及调整情况 |
31 |
低保标准的制定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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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根据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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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低保金计算准确、合理,符合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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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审批 |
主要考察低保审批的办理情况 |
34 |
低保申请审批材料样式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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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低保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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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对上报的低保申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城市不少于三分之一,农村不少于十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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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按规定时限办结低保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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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及时予以书面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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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对批准的低保家庭通过社区或村委会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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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发放 |
主要考察低保金发放情况 |
40 |
城市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农村低保金按月或按季度足额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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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低保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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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 尽保 |
主要考察是否做到应保尽保 |
42 |
未出现因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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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未出现经查实的错保、漏保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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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管理 |
主要考察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情况 |
44 |
对城市低保家庭每半年至少核查一次,对农村低保家庭每一年至少核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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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一年内低保对象的动态率(累计全年进出低保总人次除全年月平均低保对象数)城市不低于10%,农村不低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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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根据定期核查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的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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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施保 |
主要考察分类施保政策实施情况 |
47 |
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有规范的分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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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按规定增发低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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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有专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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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报表 |
主要考察低保统计工作是否规范 |
50 |
低保台帐记录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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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统计报表规范,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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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低保业务数据与财务统计数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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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检查类 |
规范 监督 |
主要考察低保工作是否遵循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 |
53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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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未发现低保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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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无违规违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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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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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暂行评估标准(街道、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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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估目标 |
序号 |
评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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