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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作者: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政府、民政局、物价局、财政局 来源:州民政局信息科提供 点击:204 发布时间:2008-4-10 9:25:19
县市区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兴义市
165
元
/
月
顶效开发区
165
元
/
月
兴仁县
150
元
/
月
普安县
150
元
/
月
晴隆县
141
元
/
月
贞丰县
147
元
/
月
望谟县
146
元
/
月
册亨县
135
元
/
月
安龙县
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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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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