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文件 州委办字〔2008〕37号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州委州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工委、管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兴义军分区,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转变会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会议质量,现就规范州委、州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参会单位接到州委、州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参会人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与会范围,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缺会、代会。凡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州委办公室或州政府办公室请假并说明情况。未经批准擅自由他人代会的,视为缺会。
二、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置于无声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三、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及州直各单位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列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一年内迟到、缺会、中途退场累计三次(包括三次)以上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及州直单位,由州委、州政府领导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单位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资格。一年内迟到、缺会、中途退场累计五次(包括五次)以上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及州直单位,州委、州政府将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电视电话会议参会情况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参会情况档案,定期将参会情况和督查意见报送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绩效办。
五、进一步规范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
(一)电视电话会议一般应提前1-2天下发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出席范围和要求。
(二)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必须按要求报送参会人员名单。
(三)实行会议签到制,主会场和分会场的参会人员必须签到入场。
(四)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悬挂会标,摆放桌卡,参会人员必须对号入座。
(五)电信等部门要配合作好主会场、分会场相关会务服务工作。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6日
主题词:会议纪律 规范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