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文件
州党办发〔2007〕21号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兴义军分区,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旅游业是我州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也是我州正在大力培育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几年来,我州加强了以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双乳峰、招堤等为重点的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持续快速增长,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对全州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显著。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休闲度假旅游的快速升温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游客对旅游环境、食宿条件、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州旅游业的基础设施薄弱、硬件不足、软件缺乏的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州旅游业发展的瓶颈。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黔党办发〔2007〕10号)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以交通、景区设施、综合配套设施、环境建设设施、特色城市景观建设和接待服务设施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建立起与旅游业发展相适应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力争到2012年,基本形成州内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相结合、安全便捷的旅游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成或改扩建一批重点旅游县(市)、乡(镇)、村和景区的旅游交通站场;重点景区(景点)的道路、标识系统,供水、供电、通讯、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基本完善配套;旅游道路沿线绿化和景观园林建设初显成效;完成州和四个重点县市的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州旅游信息服务与全省的联网;在旅游集散中心兴义和安龙、贞丰、兴仁、晴隆增加和建成一批星级旅游接待设施和文化、娱乐、休闲设施,加快建成与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和乡村旅游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力争开通旅游列车、航班的同时,将旅游接待用车提高为高档空调车辆;旅游住宿客房突破1.2万间,床位2万个以上,其中星级宾馆客房达45%以上。
(二)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完善政策、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宣传推介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不断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市场化和管理社会化。坚持突破重点,协调推进。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重点,带动全面突破。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扶贫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形成全州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旅游基础设施作为黔西南旅游的第一窗口和门户,通过高水平规划设计和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增加文化科技含量,使其在功能和环境上与自然、景区相协调,以展示我州旅游的整体形象。坚持可持续发展。按照统一规划、科学管理、有序开发、永续利用的要求,做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1、重点加强旅游公路建设。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认真组织修编和实施《黔西南州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改善旅游区与各县市之间、旅游区与旅游区之间公路的行车条件,提高公路等级和通行能力。认真抓好规划方案的实施,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在项目资金、土地政策上的支持,加快旅游公路建设步伐。力争到2012年我州规划的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游、民族文化游、工业旅游、手工业工艺旅游、乡村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七类景区快线(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通达比例达80%以上,2015年达到100%,全面完成旅游公路规划建设项目。
2、加快完善兴义机场的配套设施,提高通航能力。拓展航线和增加航班密度,发展包机直航旅游。在现有兴义\贵阳、兴义\深圳航线的基础上,2007年力争开通昆明\兴义\广州、昆明\兴义\深圳航线;增加兴义\贵阳航班密度,逐步实现兴义\深圳航线转为旅游包机;制定培育旅游航线的政策措施。
3、争取铁路部门的支持,开通兴义\广州、兴义\桂林、兴义\昆明直达旅游列车。
4、加强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通往珠江的300-500吨级船舶内河航道建设,提高航道等级和运输通行能力,重点加强白层港口的建设。积极做好万峰湖航道整治、标牌设置、码头建设。改善和增加水上交通旅游客船设施,游船由现在3艘169个客位增加到15艘1000个客位以上。下大力对万峰湖主航道的网箱养殖进行治理,为万峰湖水上观光、休闲旅游创造优良的航行和观光条件。
(二)加强旅游城市接待设施建设。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兴义、安龙、贞丰、兴仁等重点旅游城市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供水、供电、通信、道路、公共交通、指路标牌、停车场、卫生厕所、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县市要开通城区到景区、景点的定线旅游客运班车,提高车辆档次和服务水平。
2、加快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尽快启动“黔西南州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兴义、安龙、贞丰、兴仁四县市游客服务中心要以适应本县市旅游业发展需要进行建设。马岭河峡谷、万峰林、万峰湖、云湖山、招堤、双乳峰、三岔河等景区服务中心要按照能向游客提供旅游宣传资料、旅游咨询、旅游活动、旅游投诉等服务的功能要求设计并组织实施。到2008年底全面完成重点县市和重点旅游乡镇、重点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建设。
3、加快旅游住宿设施建设。到2008年底,全州星级饭店力争达到五星级1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7家、二星级7家。同时,以重点景区和乡村旅游点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绿色环保酒店、中低档的经济型酒店、汽车旅馆、自驾车野营露宿基地、乡村旅馆,鼓励城镇和景区居民投资改造住房设施建设家庭旅馆。到2012年旅游定点酒店住宿床位总数达到9000个以上,全州可供旅游床位总数达到2万个以上。
4、建设一批旅游休闲设施。根据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和消费需求,适时地将我州旅游由单纯的“观光旅游”转化为“休闲旅游”。加快建设一批适应游客休闲的餐饮、购物、娱乐、健身、欣赏设施。以“古乐八音”、布依戏、“苗族古歌”、“苗族绝技”等传统文化节目为元素,重点编排1—2台介绍我州历史文化的专场文艺节目,重点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演出活动的固定场所;建设一批“四季农业景观”基地和“黄金生产工艺工序观光”及“古法造纸”、“民族纺纱织布”等参与性景点。加快推进安龙招堤“四季水上植物观赏景区”、贞丰“双乳峰综合休闲项目”和兴义万峰湖“未央半岛综合休闲项目”建设。在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双乳峰“大地圣母”的丰富内涵,适时开展举办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系列展示活动。
(三)加强旅游目的地接待设施建设。
1、加强高等级公路沿线综合服务区建设。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建设好封闭式高等级公路沿线餐饮、购物、加油、车辆维护、小憩、旅游信息指南等为一体的多功能旅游区,重点建设好沪瑞高速公路普安晴隆段、关兴高等级公路北盘江大桥综合服务区。
2、加快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到2008年底,马岭河峡谷、万峰林、双乳峰景区、万峰湖吉隆堡度假村、万峰湖未央半岛休闲区、万峰湖野钓乐园、云湖山、招堤十里荷花景区、二十四道拐景区、纳孔布依族民居景点、鲤鱼坝苗族民居景点、贵州醇酒厂工业旅游示范点基本做到通信、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餐饮、公厕、停车场等设施完备,配套齐全,交通便捷,标识清楚。创造条件争取安装旅游信息电子触摸屏。进一步加强人行步道、汽车电瓶车通道及漂流救援点等安全设施建设。
3、推进旅游村寨环境建设。所有旅游村寨必须先规划,后建设。近期要重点解决乡村旅游点的吃、住、行、厕所、停车、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兴义纳灰、间歇泉,兴仁鲤鱼坝、贞丰纳孔等民族村寨要整治村寨卫生,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改水、改厕、改灶、改路项目建设,推行使用沼气和石油液化气。到2012年,力争我州有15-20个乡村旅游区(15-2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进入全省100个乡村旅游区(150个乡村旅游示范点),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兴义市要将纳灰村作为村寨环境建设的重点,2007年内在村内道路、厕所、农舍卫生和村寨整体形象等方面抓出实效。
(四)加强旅游环境设施建设。
1、加强旅游道路沿线绿化及景观林建设。配合做好关兴公路绿化和景观林带建设规划工作,做好万峰湖旅游码头和沿湖旅游公路的绿化工作,加大道路沿线环境执法力度。以旅游景区行车线路为突破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州主要旅游干道、市区道路、旅游公路沿线的中英文旅游路标、路牌建设,在机场、车站、港口和主要道路设置中英文导游图。
2、扎实推进兴义市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加强城市(城镇)环境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旅游城市煤改气工程建设,引导市民使用清洁能源;增加城市美化、亮化设施;加大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备,进一步加快垃圾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进程;结合“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通往景区的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及铁路周边的村镇规划、建设和整治工作,加快旅游城市环境的改善。
3、加强重点景区(景点)及周边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景区垃圾、烟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加分类垃圾筒放置密度,按有关标准对固体垃圾进行定期回收、分类处理。到2010年实现国家级景区(景点)垃圾集中填埋处理或无害化处理,污水、烟尘实现达标排放;按照生活服务设施向城区集中的原则,限制在景区内建设居民生活设施;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加快景区内居民及邻近范围内工矿企业的搬迁工作,搬迁后以当地适宜植物为主营造风景林,进行植被恢复。加快景区周边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在景区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控制使用农药、化肥,控制畜禽养殖规模,防止景区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禁止在旅游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和核心景区开山取石,建设墓地,破坏景观。
4、在景区建设中,注意保护民族、民间传统建筑。在民族村寨和自然风光景区,严禁修建与周边环境、自然景观不协调的各类建筑物。景区建设方案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和旅游行业要求严格审查和专家评估。要将人行步道、卫生厕所、停车场作为景区的组成部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根据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07年全州除争取50户以上农户进入全省乡村旅游旅舍建设,每户补助5000元建设的计划外,州和各县市还要安排50户的地方同类项目。2008—2012年每年安排100户乡村旅游旅舍计划,到2012年全州乡村旅游旅舍达到600户以上。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和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引导、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在万峰林、间歇泉、桃花谷、泥凼、鲤鱼坝、纳孔、云湖山、招堤发展连锁超市,形成旅游景区小商品经营的规范化。
(五)加强作为旅游项目的文物保护单位、申遗项目、博物馆以及文艺演出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作为旅游项目的文物保护单位的陈设条件和安全设施。我州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州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其进行旅游开发时,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文物保护设施,提升文物的观赏、展示、宣传效果。争取建设顶效贵州龙遗址“三叠纪自然遗产博物馆”。加强顶效贵州龙申报世界三叠纪自然遗产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黔西南州博物馆。加快1-2个固定文艺演出场所的建设。
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对旅游发展和旅游设施建设的引导性投入。从2007年起,州财政逐年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专项用于旅游宣传推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国家安排项目的配套资金补助,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引导、配套和扶持。旅游项目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旅游开发全局的重点工程。
(二)多渠道筹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改、经贸、交通、农业、林业、商务、通信、电力、水利、建设、环保、扶贫、文化、体育、教育、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要提高用于旅游业发展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的比重,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旅游业项目库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旅游专项资金和国债投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争取金融机构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做好兴义、顶效、贞丰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和省、州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2〕20号)等文件中有关土地使用、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和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有序推进旅游景区(景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尽快推行经理人责任制。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有条件的重点景区可通过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兼并等方式向邻近或具有上下延伸链的景区(景点)加速扩张,向专业化、集团化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条件扶持有带动效应的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进入证券市场融资,通过以点带面,提高旅游(企业)景区(景点)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加强银企合作,进一步拓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加大旅游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转变,实现资本与资源的最佳组合。
四、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旅游业培育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州委、州人民政府立足州情作出的重大决策。旅游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发展潜力大,是发展第三产业的突破口和重中之重。各县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州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切实增强建设旅游大州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
(二)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州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宏观协调作用,统筹研究涉及旅游产业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旅游意识,密切配合,明确目标责任,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程序,形成合力,积极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尽快改变我州旅游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推动全州旅游业加快发展。
(三)建立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协调机制。将旅游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体系。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交通、林业、水利、文化、体育、商贸等相关产业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要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并与旅游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相衔接。各地在编制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须充分考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留足发展空间。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管理,监督管理好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四)建立目标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市(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制订并认真落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旅游发展目标的考核和督查。
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
主题词:旅游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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