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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州府办发〔201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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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鸣明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付贵林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汤向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曾庆忠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肖祥斌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晴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席大中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杰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大文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向和刚 州工业和信息化会员会主任
谢丽平 州监察局局长
王 林 州财政局局长
陶驰岗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荣鑫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仕刚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榜泉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智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安国勋 州农业和扶贫开发委员会主任
刘光学 州水利局局长
周映权 州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赵玉玺 州卫生局局长
聂建平 州林业局局长
朱勇前 州地税局局长
孙素国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明翔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段正学 州统计局局长
曾鸣一 州物价局局长
姚 光 州国税局局长
赵玉金 州气象局局长
殷 健 兴义供电局局长
吴忠胜 州银监局局长
宋良祥 州人行行长
陈 晴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智华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龙兴 州直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我州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州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年度工作安排和节能减排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和督促检查工作;安排州节能专项资金;组织拟定全州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并协调实施。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颜正兴同志为联络员。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减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