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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规划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点击:723 发布时间:2010/9/1 9:30:22 【字体: 【打印内容】

黔西南未标题-1 拷贝.jpg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州府办发〔2010〕114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级规划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各规划编制单位: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州村级规划工作已经进入评审阶段。为做好评审工作,提高规划质量,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州成立村级规划州级评审组,由州政府领导担任顾问,州村级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农扶委主任安国勋同志任组长,州村级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农扶委副主任吴春晴同志任副组长,州级专家组人员为成员,对全州各县(市)村级规划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部分文本进行抽评抽审。州村级规划评审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组织形式

各县(市)村级规划具体评审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以县(市)级专家组评审为主,州专家组参与咨询指导。州政府领导将随机进行巡视指导。

三、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从2010年7月25日起至8月10日前结束。其中:7月26日-27日普安县评审;7月28日-29日晴隆县评审;7月30日-31日贞丰县评审;8月1日-2日兴仁县评审;8月3日-4日安龙县评审;8月5日-6日册亨县评审;8月7日-8日望谟县评审;8月9日-10日兴义市评审。届时,州级专家组评审组将赴各县(市)进行指导和咨询帮助。

四、评审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督促各工作部门积极支持村级规划工作,做好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州村级规划专家组成员和各县(市)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相关专家参与村级规划的评审、咨询工作,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任务,在时间上给予必要的保证。

(三)州专家组成员要服从州村级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调度,根据相关要求参加村级规划的州级评审、咨询工作。州专家组成员到县参加村级规划评审食宿、交通由州村级规划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州专家组要严格按《黔西南州村级规划编制导则》、《黔西南州村级规划编制指南》、《黔西南州村级规划编制协议》和相关会议纪要要求以及有关行业规划规范标准等进行评审,严把规划编制评审质量。每个县评审2—3个乡(镇)或5—10个文本。对于不按《导则》、《指南》和《协议》要求编制的,一律视为不合格文本。

(五)州、县(市)评审专家组及其成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对规划单位作出任何私下承诺,不得接受规划单位吃请、送礼等。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将报请有关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1. 黔西南州村级规划评审组人员名单

      2. 黔西南州村级规划州级评审专家组人员名单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七月二十一

附件1:

黔西南州村级规划评审组人员名单

顾  问:陈文发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周光磊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组  长:安国勋  州村级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农扶委主任

副组长:吴春晴  州村级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农扶委副主任

成  员:周振鹏  州水利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朱晓康  州农扶委总农艺师

黄  红  州规划办副主任、高级规划师

蹇安贤  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朱  毅  州村级规划办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陈天翔  州交通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张明祥  州农扶委农经站长、高级农艺师

龙  剑  州国土资源局科长、工程师

张春林  州农扶委高级农艺师

马达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科长、工程师

舒  黎  州交通设计院副院长、工程师

附件2:

黔西南州村级规划州级评审专家组人员名单

组  长:周振鹏  州水利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副组长:朱晓康  州农扶委总农艺师

黄  红  州城乡规划局副局长、高级规划师

        朱  毅  州村级规划办副主任、高级农艺师

成  员:蹇安贤  州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陈天翔  州交通设计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张明祥  州农扶委农经站长、高级农艺师

龙  剑  州国土资源局科长、工程师

张春林  州农扶委高级农艺师

马达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科长、工程师

舒  黎  州交通设计院副院长、工程师

 

主题词:农业  农村  村级规划△  评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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