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门户网 ·贵州省政府门户网 中共黔西南州委 | 黔西南州人大 | 黔西南州政府 | 黔西南州政协 | 州纪委
首页 走进金州 金州政务 政府服务 招商引资 金州旅游 金州企业 公共信息 互动交流
您的位置:金州网 - 机构文件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册府办发[2008]74号
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
作者: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136 发布时间:2008-6-3 8:25:37

     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公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条例》全面正确实施,促进各乡(镇)、各部门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条例》是我国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是对政务公开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国家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化的重要举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册亨的高度,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正确地实施《条例》,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作为建设“六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宣传教育,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导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学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运用《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内容附后),对正在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并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省、州政府各部门目录规范文本,制定本系统内统一的目录规范文本,并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四、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为《条例》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五、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会同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机构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中心;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管理和查询等各项制度,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三是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政府信息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国金州-黔西南”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为群众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附件:1、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67号)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黔政办[2008]1号),特编制《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的信息公开。
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发布的县人民政府信息:
(一)县人民政府“册府发”、“册府任”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册府办发”文件;
(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
(三)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
(四)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活动、讲话;
(五)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内容;
(六)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七)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八)县人民政府工作大事记;
(九)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中国金州——黔西南网站(网址:
www.qxn.gov.cn,册县联系电话:0859--4216916)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报告;
(三)县环保局负责发布环境公报;
(四)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五)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六)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人民政府的其他信息。
由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县政府应急办负责)
(三)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县政府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县发改局、相关部门负责)
(六)招商引资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七)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八)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县民政局、县劳保局、县扶贫办负责)
(九)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县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县政府采购办负责)
(十一)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县财政局负责)
(十二)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要求及结果;(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十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县物价局负责)
(十五)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调整;(县物价局负责)
(十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以及公务员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七)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县教育局负责)
(十八)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调整情况;(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中国金州—黔西南网站(网址:
www.qxn.gov.cn,册亨联系电话:0859--4216916)或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非涉密政务信息,可以填写《册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县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一) 受理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咨询电话:(0859)4211091,4216916
传真号码:(0859)4211954,4216916
通信地址: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拥军路43号
邮政编码:552200
电子邮箱:
CHXZFXXZX@TOM.COM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正式受理机构为该机关的办公室。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到相应的受理机关领取)。采取书面方式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局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费用
受理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受理机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县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监察局(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859)4216886
传真号码:(0859)4216886
通信地址: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拥军路43号
邮政编码:552200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文章
站点导航 ┊ 意见建议 ┊ 业务咨询 ┊ 邮件服务 ┊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主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承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电  话:0859-3222807 Email:publicwzh@163.com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黔西南分公司
黔ICP备010006